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甲级
发布日期:2024/2/2 09:17:28
作者:重庆帷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甲级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 资历和信誉: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 技术条件:
*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8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 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装饰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 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 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如需获取更多关于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甲级的信息,建议查阅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